救生員檢定
附件下載:附件一(PDF) | |
公告日期:2018/11/5 |
|
107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∼11/25(台北分會) 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 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 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 四、檢定日期:107年11月25日(日) 時間:13:00∼16:00
五、檢定地點:青年公園游泳池(臺北市萬華區水源路199號) 六、報名資格 (一)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,自然人年滿十八歲以上,(以當日考試為準) 願依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接受檢定,立有切結書。 (二)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規定, 應檢人報名同時,必須檢附「良民證」報名應考。 七、報名方式:報名於107年11月04日截止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