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生員檢定

附件下載:附件一(PDF)   

相關連結:

公告日期:2024/10/1

113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10/20(台南分會)第7期

一、主 旨:發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升個人自救、求生能力,並訓練救生專業技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
三、訓練日期:113年 11 月 16日 至 113年 11 月17日 09:00~18:00

四、訓練地點:活力水多多育樂中心(台南市永康區永科七路200號)

五、參加資格:持有證明文件如下:

(1)持體育署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前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

(1-1)須持有18小時安全講習證明。

(2)持有逾期體育署救生員證者(限109/10/7以前逾期並未被展延之證照)。

(2-1)須持有8小時基本救命術證明。

(3)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

六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1/08止 請填寫報名表並回傳姓名及資料至Line帳號

Google報名表:

Line帳號:@904hogjx

報名資料:1張2吋相片、報名表、健康諮詢表、檢定切結書、繳費證明

訓練費用:新台幣參仟陸佰元整(3200元)

含通過體育署證照費用。

訓練門票:訓練期間自付。

七、考試發證:

(1)考試:學科與術科各100分須達70分(含)以上及格。

(2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提報教育部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。

八、附  則:

(1)全程請學員自備泳衣(褲)及泳具。

(2)人數未達10人不予開班,如超過預計人數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因超過人數無法報名者,其報名費退還。

九、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

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