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下載:附件一(PDF) | |
公告日期:2024/9/3 |
|
113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11/24(台中分會)第16期 一、主 旨:發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升個人自救、求生能力,並訓練救生專業技能。 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 三、訓練日期:113/11/23~113/11/24 (08:00~17:00) 四、檢定日期:113/11/24(15:00~17:00) 五、檢定地點: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體育室 電話:04-23924505轉5624 聯絡ID:0923235528 六、參加資格:(持有證明) 1、持體育署救生員證期限於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 1-1、必須有18小時安全講習證明。 2、持有過期體育署救生員證者(109/10/07之前過期者)。 2-1、必須有8小時基本救命術證明。 3、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 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~113/11/08截止 八、複訓收費:訓練檢定費用 3000元、證照費200元 九、報名方式: (1)連絡電話:04-23924505轉5624 (2)填寫協會身體健康諮詢表。 十、考試發證: (1)考試:學科與術科各100分須達70分(含)以上及格。 (2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頒發 體育署認證,核發救生員證。 附 則: (1)全程請學員自備泳衣(褲)及泳具。 (2)如超過預計人數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因超過人數無法報名者,其報名費退還。 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