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生員檢定
附件下載:附件一(PDF) | |
公告日期:2019/10/2 |
|
108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12/08(台北分會) 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四、檢定日期:108年12月08日(日)PM15:00-17:00
五、檢定地點:樹林國民運動中心(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188-6號 )
六、報名資格:(持有證明)
(1)持體育署救生員證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
(2)每年至少參加六小時安全講習活動。
(3)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
七、報名方式:
報名於108年11月22日截止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