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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4/2/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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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03/31(台北分會)第4期
一、主 旨:發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升個人自救、求生能力,並訓練救生專業技能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三、檢定日期:113年3月31日(週日)14:30∼16:30
四、檢定地點:台北市萬華區水源路199號<青年公園游泳池>
五、參加資格:持有證明文件如下:
(1)持體育署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前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
(1-1)須持有18小時安全講習證明。
(2)持有逾期體育署救生員證者(限109/10/7以前逾期證照)。
(2-1)須持有8小時基本救命術證明。
(3)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
六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3日(週六)下午17:00止。
七、報名方式:(1)請洽溫教練:0910-217-589(可加LINE)辦理報名手續。
(2)準備二吋相片2張(黏貼於報名表上)。
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(4)填寫協會版身體健康調查表及檢定切結書。
八、考試發證:(1)考試:學科與術科各100分須達70分(含)以上及格。
(2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提報教育部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。
九、附 則:(1)全程請學員自備泳衣(褲)及泳具。
(2)如超過預計人數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因超過人數無法報名者,其報名費退還。
十、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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