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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4/9/3 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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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11/24(台中分會)第16期
一、主 旨:發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升個人自救、求生能力,並訓練救生專業技能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三、訓練日期:113/11/23~113/11/24 (08:00~17:00)
四、檢定日期:113/11/24 (15:00~17:00)
五、檢定地點: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體育室
電話:04-23924505轉5624
聯絡ID:0923235528
六、參加資格:(持有證明)
1、持體育署救生員證期限於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
1-1、必須有18小時安全講習證明。
2、持有過期體育署救生員證者(109/10/07之前過期者)。
2-1、必須有8小時基本救命術證明。
3、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
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~113/11/08截止
八、複訓收費:訓練檢定費用 3000元、證照費200元
九、報名方式: (1)連絡電話:04-23924505轉5624
(2)填寫協會身體健康諮詢表。
十、考試發證: (1)考試:學科與術科各100分須達70分(含)以上及格。
(2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頒發
體育署認證,核發救生員證。
附 則: (1)全程請學員自備泳衣(褲)及泳具。
(2)如超過預計人數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因超過人數無法報名者,其報名費退還。
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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