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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4/10/14

113年體育署救生員檢定(複訓)∼11/24(台北分會)第18期

一、主 旨:發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升個人自救、求生能力,並訓練

救生專業技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

三、檢定日期:113 年 11 月 24 日(週日)14:00∼16:00

四、檢定地點:青年公園游泳池(臺北市萬華區水源路199號)

五、參加資格:持有證明文件如下:

(1)持體育署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前1個月至6個月內未過期者。

(1-1)須持有18小時安全講習證明。

(2)持有逾期體育署救生員證者(限109/10/7以前逾期證照)。

(2-1)須持有8小時基本救命術證明。

(3)完成複訓8小時術科課程、6小時學科課程。

六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7 日(週日)-下午17:00止。

七、報名方式:(1)請洽溫教練:0910-217-589辦理報名手續。

(2)準備二吋相片2張(黏貼於報名表上)。

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。

(4)填寫協會版身體健康調查表及檢定切結書。

八、考試發證:(1)考試:學科與術科各100分須達70分(含)以上及格。

(2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提報教育部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。

九、附  則:(1)全程請學員自備泳衣(褲)及泳具。

(2)如超過預計人數時,以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因超過人數無法報名者,其報名費退還。

十、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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